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2020年度新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新进人员聘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将师德师风放在首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 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广东药科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广药大党发〔2019〕29号),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二、拟聘用人员范围:
1.2020年度以来通过校内职称评审或学校推荐外送评审新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符合学校聘用条件人员;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而学校尚未聘用的新进专业技术人员;
3.专业技术岗位的新进博士研究生,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可申请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十级。
三、提交材料:
新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新进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二级单位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公示后形成推荐意见,统一上报拟聘人员推荐名单。
1.广东药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纸版、电子版)
2.教师师德师风证明(纸版)
3.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电子版)
4.广东药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汇总表(纸版、电子版)
四、请各单位于2021年11月25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交学校人事处专技科(行政楼北楼四楼406)。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39352049
邮箱:zjk@gdpu.edu.cn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2.教师师德师风证明
3.广东药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汇总表
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