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9〕91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年龄在45岁以下(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下同);
(二)从事中医药的临床(实践)或教学或科研工作8年以上;
(三)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具有较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基础和科研基础、较丰富临床(实践)经验;
(五)正在参加其他国家级人才培养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六)主持过厅局级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者可优先推荐。
二、遴选程序与推荐名额
符合条件者自愿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学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参加省中医药局的遴选。
我校可推荐申报人数为3名。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者要认真研读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确保能够完成相关培训任务。申报单位请于4月25日12:00前统一将《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1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北楼414),电子版发送至1372750475@qq.com。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9352049。
附件:1.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下载
2.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下载
3.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下载
人事处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