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离职离校手续办理

作者: 时间:2022-09-08 点击数:

   一、个人申请

   个人提前至少一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教职工离职审批表》

   二、单位提交报告

   单位明确意见后在离职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提交至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地址:行政北楼412,联系电话:39352071)。

   三、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核实申请人相关信息及合同、协议履行情况。

   四、学校审批

   人事处报学校审批,视具体情况申请提交学校办公会审议。

   五、通知

   学校审批同意后,人事处通过OA通知用人部门和各职能部门。

   六、办理离校手续

   人事处通知申请人领取《离校通知单》并逐一结清校内关系。

   七、开具离校材料

   人事处确认离校手续结清后,为辞职人员出具辞职证明,为调动人员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通知单,档案转移通知单等材料。

   八、人事档案转出

   辞职人员持档案接收函到人事档案室办理档案转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