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
个人提前至少一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教职工离职审批表》
二、单位提交报告
单位明确意见后在离职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提交至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地址:行政北楼412,联系电话:39352071)。
三、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核实申请人相关信息及合同、协议履行情况。
四、学校审批
人事处报学校审批,视具体情况申请提交学校办公会审议。
五、通知
学校审批同意后,人事处通过OA通知用人部门和各职能部门。
六、办理离校手续
人事处通知申请人领取《离校通知单》并逐一结清校内关系。
七、开具离校材料
人事处确认离校手续结清后,为辞职人员出具辞职证明,为调动人员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通知单,档案转移通知单等材料。
八、人事档案转出
辞职人员持档案接收函到人事档案室办理档案转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