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在网上填写并用80克A4纸双面打印,具体要求如下:
⑴ “工作单位”:选择任教高校的名称,并填写所在院系,二级学院要填写学院名称(如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外语系);
⑵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已默认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⑶ “出生日期”:填写××××-××-××(如1980-01-28,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⑸“最高学位”:选择“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⑻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选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且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若是菜单中没有与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学科,以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代替;
⑼“本人简历”: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可选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可选全日制、成人脱产、业余、函授、电大、自考、网络教育等);
2.申请表第二页第一栏“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至第五栏“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的填写:
⑴“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根据《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的鉴定结果,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⑶“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选择“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选择“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⑷“普通话水平测试”:选择通过的普通话测试等级(如“二级乙等,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选择“免测”;
⑸“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由专业测评小组组长填写结果并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选择“免测”;
若学校在网上报名前已完成普通话测试、体检等工作,可将成绩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相关栏目。
3.申请表第二页第六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的填写:
委托高校组建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本校所有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师范和非师范教育类)进行考察,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加盖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印章。
4.第二页第七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至最后一栏“备注”由省教育厅填写。
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要以学校或学校人事处的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