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作者: 时间:2017-03-14 点击数:

所属新闻组:政策法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体检不合格: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不超过0.5厘米,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良好能参加体育锻炼者除外)、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 毫米汞柱),低于11.46/ 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未治愈。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

5、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脾在肋下1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肝在肋下超过2厘米(肝生理性下垂除外);脾肿大且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2厘米以上。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7、慢性肾炎未治愈。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未治愈。

12、性传播疾病。

13、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4、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

15、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6、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教学工作。

17、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

18、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行路步态跛行;着装后仍可看到脊柱侧弯、驼背。

19、对健康、教学工作有较大影响的其它疾病、生理缺陷和心理障碍。

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市 县(区) 申请资格种类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 贯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 业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既往病史

传染病

心理及精神病史

其他

(以上空白处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五官科

裸眼视力

矫正视力

矫正度数

医师意见:

签名:

辨色力

眼病

听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嗅觉

鼻及鼻窦

面部

咽喉

口腔唇腭

齿

其他

外科

身高

厘米

体重

千克

医师意见:

签名:

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皮肤

颈部

其他

内科

血压

医师意见:

签名:

营养状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神经系统

腹部器官

其他

化验检查

(附化验单据)

血常规

肝功能

尿常规

胸部透视

医师签名:

体检结论

主检医生签名:

年 月 日

体检医院

意 见

体检医院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