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高水平发展需要,按照《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105号)文件要求及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精神,学校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学校现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应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就和重要贡献。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趋势,能站在学科领域的前沿,运筹、协调和统领本学科建设,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
申报条件对照粤人社发〔2010〕105号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执行,资历和各类学术荣誉、奖励、成果、承担项目等业绩的起算日期为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时间。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其他条件
符合《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105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附件1)。
三、评聘数量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总编制和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引进与培育人才力度需要及学校未来建设规划,本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职数推荐申报共15个。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向学校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发展学科和高水平团队倾斜。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广东药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申报表》(附件2),报所依托的二级单位,并提供相关有效佐证材料;
2.资格审查。二级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原因退回。
3.二级单位综合评审。二级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业绩为依据,对申报人的师德、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审,报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事处复核。
4.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对二级单位推荐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向学校提出拟推荐申报人选。
5.学校集体研究并公示。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申报人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省人社厅。
五、日程安排
2021年12月13日前 二级单位接受个人申报;
2021年12月16日前 二级单位完成对申报人的资格审查工作;
2021年12月21日前 二级单位完成综合评审工作,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事处复核;
2021年12月27日前 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申报材料,提出推荐申报人选;
2021年12月31日前 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公示;
2022年1月10日前 向省人社厅报送申报材料。
六、申报材料
1.二级单位填写《广东药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个人填写《广东药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其中二级单位在“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意见”一栏填写综合评价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填写的业绩成果内容均须附复印件1份作为附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经单位核对后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制成PDF电子版。附件材料备案结束后,不再退还。
3.主要工作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均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签署查验人员姓名及查验日期。具体如下: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
(3)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书复印件;
(4)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则上只提交省部级以上级别奖项);
(5)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原则上只提交省部级以上级别奖项);
(6)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7)其他各类业绩、成果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2021年12月21日前纸质版材料报送学校大学城行政北楼四楼人事处40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372750475@qq.com。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专业技术二级申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程序要求严格,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严格程序,确保公正。各二级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聘任条件和程序,严肃聘任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的直接责任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学校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诚信,认真审核。坚持将师德师风放在首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 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广东药科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广药大党发〔2019〕29号),申报人员要强化诚信意识,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承诺。凡申报人员师德失范,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39352049
附件:
1.粤人社〔2010〕105号正高二级任职条件
2.广东药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申报表
3.广东药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