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管理工作,发挥考评对人才的激励作用,根据各类人才(团队)引进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的约定,现组织对学校高层次人才的期中期满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中期考核:学校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依据《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起聘至2021年6月满两年半者。
期满考核:学校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依据《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起聘至2021年6月满五年者。
名单详见附件3
二、考核方式
由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照各位老师签订的《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中聘期考核的内容及指标,提出评价意见。
三、相关要求
请各位老师填写《广东药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期中期满考核表》(附件1)一式2份(含电子版),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与《考核表》依次装订。
四、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位老师所在二级单位收齐相关材料并填写《高层次人才考核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7月5日前提交至行政北楼人事处412室,考核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2071@126.com。
联系人:张家琳
联系电话:39352071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及使用
考核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将通过电话、邮件与本人沟通。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正式生效。考核结果将按照《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的约定,作为配套经费和津贴核发、聘用合同续签的依据。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期中期满考核表》
附件2:高层次人才考核汇总表
附件3:高层次人才考核名单
人事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