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本科高校申报岗位学科须具备以下条件:
珠江学者岗位原则上在二级学科以上(含)设置。同一学校已在一级学科设置珠江学者岗位的,不再在其涵盖的二级学科设置珠江学者岗位。学科目录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1.以重点学科申报的,须是省教育厅公布的第九轮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除外,详见粤教研函〔2012〕13号文),或广东省2016年高校新增重点建设学科,或原国家部委公布的重点学科。
2.以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建设科研创新平台所在学科申报的,平台必须是省部级及以上或教育厅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教育中心、协同育人平台。
3.以新兴交叉学科申报岗位的,申报岗位学科必须是按照国家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规定程序自主设置并被列入教育部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的“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
(二)每个设岗学科(专业)可申报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各1名。
(三)珠江学者岗位设置后三年无聘任人选,该岗位自动撤销。
二、珠江学者聘任类型
“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设置珠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共三种聘任类型。特聘教授采取分段聘任的方式,首聘期3年,首聘期满考核合格,续聘2年,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讲座教授聘期不超过3个年度,每年度在聘任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青年学者聘期3年,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三、人选条件
(一)珠江学者特聘教授人选有关条件。
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中医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高校特聘教授人选应达到《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粤教师〔2009〕22号)规定的聘任条件并能够承担岗位职责。特聘教授人选应能够集聚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打造高端学术团队,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任务(聘期内至少培养2名高校青年教师,其中省内其他高校不少于1名)。
(二)珠江学者讲座教授人选有关条件。
本科高校讲座教授人选应达到《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粤教师〔2009〕22号)规定的聘任条件并能够承担岗位职责。珠江学者讲座教授人选必须是高校面向我省教育系统外或省外、国(境)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三)青年学者人选有关条件。
1.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学风,为人正派。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中医药类等学科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2.本科高校人选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国(境)外应聘者应具有在世界知名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或知名企业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崭露头角,近五年来业绩成果突出,获得国内外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有成为该学科领域学科或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四)其他条件。
1.推荐人选为学校校级领导或行政处室正职负责人的,在推荐同时须征得人选上级干部主管部门或任职单位党委同意,被聘任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或青年学者即辞去校级领导或行政处室正职负责人职务。申报时,推荐人选要提交书面辞职保证书,推荐人选所在学校在报送材料中作出书面说明。
2.不接受以下人员申报:
(1)入选国家及我省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人员,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国家特支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入选人员(“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协议期满后可申报特聘教授);
(2)珠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聘期内或期满人员(“青年学者”期满后可申报特聘教授);
(3)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申报均未通过评审的人员。
四、申报名额
每所本科高校申报特聘教授、青年学者人选各不超过15人。每所高校申报讲座教授人选名额不限。
五、工作要求
(一)对于业绩成果材料,必须是申报人2012年以来取得的,且不得与他人申报材料重复;科研经费必须是个人通过竞争性获取的,不能将相关学科、专业的建设经费等作为个人科研经费;制订的工作目标要具体、清晰,可以量化考核。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具体要求和有关政策详见附件或省教育厅主页。
(三)按时提交。请各有关部门于4月14日中午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人事处师培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高锡锐;联系电话:020—39352072;邮箱:spk2072@163.com。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