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大职称制度改革的力度,逐步实现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结合,学校无论是自主评审还是向校外推荐,均考虑结合学校岗位结构及比例的实际,严格条件和标准,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及推荐工作。为此,我校今年职称工作继续实行基层单位审核推荐制度。各单位(含院、部等)必须成立职称评审基层审核推荐小组,并从师德、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专利获奖等有关方面制定本单位的推荐标准(应高于广东省的评审标准)。基层审核推荐小组对申报材料(含申报外系统评审的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根据所制定的推荐标准,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指标择优推荐。其中:
1.各学院(部、中心、所)的教学科研人员及图书馆(图书资料系列)推荐名额按学校分配的指标执行;
2.实验系列、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等申报人员经基层审核推荐小组推荐后,由学校统一按指标择优推荐;
3.申报中级需达到广东省的评审或认定标准,不作名额限制。
基层单位要对申报人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基层审核推荐小组评议表决后,为每位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层审核推荐情况登记表》(此表不能由申报人员填写),组长签字,盖公章后密封完整,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人事处。
请各单位于9月2日-3日把所有材料报送人事处,不受理个人上报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基层审核推荐情况报告、推荐标准、审核推荐小组成员表及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spk2072@163.com);申报人的所有申报材料。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2072;
指标分配情况联系刘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2073。
附件:附件1.基层单位审核小组成员情况表.doc
附件2.基层审核推荐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基层单位审核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