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第39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国际函〔2016〕33号)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笹川奖学金项目研究员申报条件:
(一)我校在岗人员;
(二)必须是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或已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英语达到托福(TOEFL)550分以上或网考80分以上、雅思5.5分以上,或日语达到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或国际交流基金组织的日语能力测试2级以上成绩。提交的外语能力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五)业务素质及其他要求
1.被推荐人员应当具备较好的政治素养,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拥有专业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2.被推荐人员有去日本学习研究的愿望,研究目的明确,能顺利开展研究活动,愿为提高中国医疗水平作出贡献;
3.优先推荐急需紧缺人才,如培训护理、药师、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儿科医师等领域人才;
4.优先推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所在人员,承担或参与重点项目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及管理人员;
5.应充分考虑被推荐人员所在科室的科研和工作条件及其回国后的工作安排,保证被推荐人员在完成学习任务后能按期回国服务;
6.被录取后,无特殊情况不可放弃。
二、第39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将赴日学习一年。在日期间的研修费用由奖学金承担。
三、请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人员遴选,并于4月8日前将被推荐人员名单报送学校人事处。
四、申报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经学校审核同意后,被推荐人员可通过个人渠道或奖学金项目渠道了解适合本人的研究专业,联系在日本的研究单位,并取得初步同意接受函(格式不限,电子邮件、信函均可)。
收到接受函后,按照《填写方法》填写后附推荐表和申请书,并准备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6月20前报送人事处,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邮件至zjk39352049@126.com。申请书、推荐表和填写方法请从www.sskw.net下载。
申请材料逾期未报或缺项、少项、不全者不予报送。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39352049
附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第39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选拔工作的通知1.doc
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
201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