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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粤教师〔2014〕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副教授评审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3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高校副教授评审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程序
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管理办法》(粤教师〔2014〕5号)进行。申请授予副教授评审权,必须具备六大条件:
1.本科院校培养合格本科毕业生8届以上。
2.获得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含特色、名牌、综合改革等)专业或精品课程、教学成果奖。
3.建设有省部级或教育厅重点科研平台。
4.近5年本科院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其他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5项以上,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项以上,高职高专院校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他具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产学研项目5项以上,获市厅级以上奖励2项以上。
5.具有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5年以上。
6.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建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学科评议组。评审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全部由在职教授组成。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内容
1、申请副教授评审权材料:高等学校申请授予副教授评审权的报告,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申报表(附件1),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委员会拟设学科评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附件3)。
2、申请增设副教授评审权学科材料:高等学校申请增设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的报告,高等学校增设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申报表(附件2),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委员会拟增设学科评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附件3)。
(二)材料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上申报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教育厅窗口申报,由人事处统一网报。
1、纸质材料填写说明:
附件1《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申报表》申报学院填写第九,拟设立评议组学科简介;第十、拟设立评议组学科基本信息。
附件2《高等学校增设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申报表》申报学院填写第三,拟增设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简介;第四,拟增设副教授评审权学科基本信息。
附件3《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委员会拟设学科评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
2、时间安排:
4月27日,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交到人事处师培科,请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联系邮箱。
4月29-30日,邀请相关学院负责人、专家进行校内初评。
5月4日,人事处将通过校内初评的材料报教育厅。
联系人:李慧敏
联系电话:39352072
师培科邮箱:spk2072@163.com
副教授评审权对我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是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标志,希望各二级单位认真准备,专门组织力量,按时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2015年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申报有关表格.zip
1、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申报表
2、高等学校增设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申报表
3、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委员会拟设学科评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
4、关于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人 事 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