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进人程序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26 点击数:

所属新闻组:办事程序

广药人2006[03]号

各二级院系、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人事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人员调配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我校目前的实际,进一步规范引进教师、教辅人员的程序。

1、求职人员简历由人事处送到各二级院系,二级院系再转给各教研室。

2、教研室根据进人计划提出面试意见(面试时间、地点、试讲题目或内容),经二级院系同意后,将求职简历送人事处,由人事处通知面试。

3、教研室组织教师(教务处可派人参加)对求职人员进行面试、试讲,并提出具体的面试和试讲书面意见(教研室主任签字),面试(试讲)结果及求职简历交二级院系,由院系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最后由二级院系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送人事处。

4、人事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批准后由人事处通知求职人员进行体检,合格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广东药学院人事处

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