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广东药科大学支持人才发展计划人才层次评定结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2-03-03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及广东药科大学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纪要,学术委员会建议将王超认定为第五层次人才。现将人才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王超认定为广东药科大学人才发展计划第五层次人才。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33日至39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人事处、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北楼412、南楼402

 受理电话:39352071(人事处)

    39352065(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rsc2071@126.com

人事处    

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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