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暂行)》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2019年度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及新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拟聘用人员范围:2019年度以来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符合学校聘用条件人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而学校尚未聘用的新进专业技术人员。
2、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及新进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二级单位形成推荐意见,上报拟聘人员推荐名单(见附件)(一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电子版。
3、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12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交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行政楼北楼四楼406)。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22049
邮箱:1372750475@qq.com
附件:《广东药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人员情况表》
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