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校内公开选聘实验中心主任两名。
一、选聘岗位
1.中山校区实验中心主任1名;
2.云浮校区实验中心主任1名。
二、选聘条件
1.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强。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和实验室建设经验。
4.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5.身体健康。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聘期及待遇
1.首次聘期四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聘期满后,视工作业绩决定是否续聘。
2.聘期内享受校内副处级奖励绩效工资。
四、选聘程序
1.报名
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指定邮箱,并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复印件。
2.初审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交学校分管领导审核。
3.审定
学校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4.聘任
学校发布聘任文件并颁发聘书。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0年7日3日。
联系人:王毅,电话020-39352071,邮箱rsc2071@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药科大学行政北楼,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附件:广东药科大学公开选聘实验中心主任自荐(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