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从青年教师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22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广东药科大学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实施方案》(广药大党发〔202034号),为做好从青年教师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选聘原则、选聘条件详见《广东药科大学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实施方案》(附件2)

二、选聘程序:

(一)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的选聘。

采取学院(书院、所、中心)遴选、学校选聘工作小组复核审批”的工作方式,即各学院(书院、所、中心)在专职辅导员(含本科生和研究生辅导员)岗位数(附件3)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遴选工作,报学校选聘工作小组复核审批后确定。具体选聘流程如下:

1.各学院(书院、所、中心2020626日前向广大青年教师发布选聘通知。

2.符合条件的教师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202073日前向所在学院(书院、所、中心)提交《广东药科大学专职辅导员自荐(推荐)表》(详见附件1)。

3.各学院(书院、所、中心)接受报名,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综合面试、考察,经学院(书院、所、中心)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将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4.各学院(书院、所、中心)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名单以及相关材料于2020710日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马骁骁、李伟,联系邮箱:mxxcara@qq.com

5.学校选聘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拟选聘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审批。

6.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复核审批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书院、所、中心),人事处于715日前颁发聘书或者签订协议等。

7.被聘用人员于20208月进行14天培训并取得合格资质后正式上岗。

(二)党员管理干部专职辅导员的选聘。

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由学工部汇总报名信息,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参照干部选拔聘用方法完成。具体选聘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073以自愿为原则,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交《广东药科大学专职辅导员自荐(推荐)表》等材料,联系人:马骁骁、李伟,联系邮箱:mxxcara@qq.com

2. 党委学生工作部接受报名,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综合面试、考察,经学校选聘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将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3.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确定好的人选按单位缺岗数额分配到相应单位,人事处于715日前颁发聘书或者签订协议等。

4. 被聘用人员于20208月进行14天培训并取得合格资质后正式上岗。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专职辅导员自荐(推荐)表

2. 广东药科大学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实施方案

3. 广东药科大学2020-2021年专职辅导员与学生人数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