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新入职教师参加2018年职业道德修养及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06 点击数:

所属新闻组:信息动态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的要求,新入职教师需要完成《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学》和《教育教学技能》等6门课程和教研实习环节。近期,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计划开展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及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的培训工作,现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高校新入职、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

根据实际培训进度安排,将开设《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两门课程,培训时间2天(含考核)。具体培训时间安排如下:

第1期:11月17-18日,培训人数(全省)200人;

第2期:11月24-25日,培训人数(全省)200人;

第3期:12月1-2日,培训人数(全省)200人;

第4期:12月8-9日,培训人数(全省)200人;

第5期:12月22-23日,培训人数(全省)800人。

三、 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四、报名与缴费安排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10:00至11月9日17:00。

报名网站:http://gdsz.scnu.edu.cn。

网上报名 :第一步由个人用户注册后登录上传个人资料(正确的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和标准证件照片,第二步培训报名审核由学校负责同志统一在网上审核后提交到中心审核,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第三步由中心最后审核。

每期培训班报名满额后将停止当期报名。 请参训老师务 必要及时网上报名,做到信息全面、准确,同时注意避免与其他培训课程时间冲突。

2.缴费与报名确认

参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7〕260号)标准,培训费为280元/人(单科报名费用减半)。培训费用在各高校培训费中开支,不得由新入职教师负担。培训期间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请自行解决。

五、教学安排

1.学员分班及课程安排,将于11月15日在中心网站“培训通知”栏目发布。

2.课程考核。本次培训将根据学员出勤及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核成绩将由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录入广东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系统。

3.培训教材。岗前培训使用教材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培训教材自行购买。

六、培训管理要求

1.新入职教师的岗前培训意义重大,教学管理严格,一般不予请假。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培训前教育工作,保证新教师按时脱产参加培训,并为其参加培训提供其他必要条件。

2.请务必通知参训学员于11月15日在中心网站(http://gdsz.scnu.edu.cn)下载对应的课程表及管理规定,依时参加培训,以保证培训教学的顺利开展。

七、联系方式

学校教师发展中心:高老师;电话:020-39352072。

教师发展中心

2018 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