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25 点击数:

所属新闻组:信息动态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496号)和《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方案》(粤卫办〔2017〕38号)要求,在2017年开展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的基础上,现将今年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医疗卫生机构

二、申报推荐名额

(一)医学领军人才(其中中医类可占20%)。根据2017年第一批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专业及地区分布情况,第二批医学领军人才的遴选推荐名额向第一批未覆盖的地区和专业,以及其他特殊、紧缺专业倾斜。其中:

每家附属医院不超过3名,推荐专业重点向护理、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医疗美容科、传染科、地方病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病理科等,以及其他特殊、紧缺专业倾斜。

(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其中中医类可占20%)。每家附属医院推荐不超过20名。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各申报单位组织申请人按申报类别填写《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申报书》(见附件1,可在www.gdwskj.cn下载区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学历、执业证书、单位聘用证书、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统一装订在《申报书》五、相关佐证材料部分)。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选拔基本标准、中医药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中医药人才选拔基本标准详见《方案》。

(二)单位初筛。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单位通过评审确定申报对象,由单位将其申报材料上报至学校。

(三)学校归口推荐。学校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申报名额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卫生计生委。

四、其他事项

(一)医学领军人才申请人年龄为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申请人年龄为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我省卫生健康领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直接入选,由推荐单位出具有关佐证材料(已在第一批广东省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名单公布的不需要再上报,具体名单见粤卫〔2018〕95号)。

(三)请各单位将《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申报书》(装订成册,每人一式一份)、《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推荐名册》(见附件1)及直接入选人员佐证材料,于2018年11月1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邮箱:spk2072@163.com。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20-39352072。

附件:1.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下载

2. 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方案下载

人事处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