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开展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1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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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大人〔2017〕03号

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办函〔2017〕116号)精神,现就我校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指导意见

(一)严格界定“吃空饷”情形

根据《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6〕6号),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主要是指: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二)严格人员日常管理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考勤管理,准确掌握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备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上报。

(三)严格离岗人员管理

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非组织借调外单位行为。工作人员离岗进修、培训、挂职锻炼,需严格按政策、按程序审批,所在单位负有抓好离岗人员日常管理的责任。

二、自查工作安排

(一)高度重视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此次防治“吃空饷”问题督查工作是由中央到省层层开展的专项检查,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通过建制度、强管理,深入自查、不留死角,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2017年10月15日-10月30日,省有关部门将开展实地重点督查抽查。

(二)认真扎实开展自查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国家已经界定的“吃空饷”情形深入开展自查,对照指导意见深入自查本单位、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对“吃空饷”问题“零容忍”,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彻底堵住的机制体制漏洞。学校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经自查发现问题的,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学校人事处。对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

三、监督管理

防治“吃空饷”问题是学校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学校常设“吃空饷”问题举报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39352073

举报邮箱:87538519@qq.com

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