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5年度新取得资格人员聘用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06 点击数:

所属新闻组:信息动态

各二级部门:

根据《广东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暂行)》文件要求,为做好2015年新取得资格人员的聘用准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新取得资格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二级部门形成推荐意见,上报拟聘人员推荐名单。管理岗位新取得资格人员按学校文件规定的双肩挑要求执行。

2、提交材料:《广东药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广东药科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一份,加盖二级部门公章并附电子版)、资格证复印件。

3、新引进人员按《广东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暂行)》申报相应岗位并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二级部门审核并签名盖章。

4、请各部门于2017年6月12日前交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行政楼北楼四楼414)。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39352049

邮箱:zjk39352049@126.com

附件:《广东药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

《广东药科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 下载

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