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30 点击数:

所属新闻组:信息动态

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关系到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与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评委库是组建相应评委会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我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做好2016年推荐评委人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相应科研项目或解决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并工作在教学、临床、科研第一线;

3.在高等学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4.能正确掌握和执行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熟悉评审工作的要求,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推荐学科(专业)

药学、中药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含护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请按要求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并于12月7日前交到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统一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选汇总表》审核盖章后,12月8日前统一交到人事处师培科。(往年已入库的专家,今年不需再填表)

2.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评委库系统。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支持和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符合条件评委人选的推荐工作。

2.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推荐条件把好审核关,对被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特别是对师德方面要严格把关,实行一票否决。

3.评委库采用动态调整的方式管理,学校将每年增补符合条件的评委,淘汰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人选。

联系人:高锡锐;联系电话:020-39352072;电子邮箱:spk2072@163.com

附件: 1.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doc

2.附件2:广东药科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选汇总表.xls

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