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申报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进行评前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现把今年我校申报评审、认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予以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4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人事处师培科 地址:行政楼北楼414
电话:39352072 电子邮件: spk2072@163.com
附件:1.附件1.公示名单(校外).xls
2.附件2.公示名单(校内).xls
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