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粤教高函[2016]144号),现开展我校2016年度质量工程教学团队校级立项及省级项目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校级立项及省级项目推荐数
校级立项:1-3项;推荐省级项目:1项。
二、立项指南
教学团队建设要求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职称,具有较强的指导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的能力,且近五年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较多,本人具有强烈的意愿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并长期致力于团队建设,熟悉本学科、专业的教学改革工作,为本学科发展做出较突出的贡献。团队具有良好的梯队结构,老、中、青结合,可持续发展趋势好;团队学缘结构、职称结构、知识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团队成员整体素质高,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高,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三、申报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在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重新申报的;
2.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现重复申报的;
3.项目建设未能紧扣学校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
4.项目与“十二五”期间省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高度相似或相近的;
5.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6.项目负责人非高级职称的;
7.建设任务不切实际,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8.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9.其他不予立项的情况。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二级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由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各教学单位审核后于2016年6月28日前将《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申报表格需学院盖章)一并报送人事处师培科,逾期提交视为放弃申报资格。另需准备现场答辩(10分钟PPT汇报)。
联系部门:人事处师培科,电话:39352072,邮箱:spk2072@163.com。
附件: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广东省高校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doc
附件3.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