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申报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根据粤教师办函【2016】38号文件要求,人事处在6月6日发出通知组织申报,要求:
一、 各有关单位在全面了解本单位师德建设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提炼典型经验 ,组织相关老师填报《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见附件)。
二、 申报应符合条件:(一)本部门或教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无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本部门或老师近3年无重大违犯师德行为 (三)师德建设总体工作或某项工作理念先进、举措有力、实绩突出、经验典型。
截至6月12日下午共收到各二级部门申报案例五份,现公示如下。(见附件
广东药科大学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1.doc
广东药科大学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2.doc
广东药科大学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3.doc
广东药科大学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4.doc
广东药科大学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5.doc)
人事处
201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