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二级学院,部、馆:
根据《广东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暂行)文件要求,为做好2014年新取得资格人员的聘用准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新取得资格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二级部门形成推荐意见,上报拟聘人员推荐名单(新取得资格人员均聘入新晋升资格的最低一级)。管理岗位新取得资格人员按学校文件规定的双肩挑要求执行。
2.提交材料:《广东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广东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一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资格证复印件。
3.请各部门于2015年12月18日前交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行政楼北楼四楼)。
联系人:李晓菁 39352049
邮箱:zjk39352049@126.com
附件:附件1、2.xls
1.广东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
2.广东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
广东药学院人事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