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4年度新取得资格人员聘用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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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区,各二级学院,部、馆:

根据《广东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暂行)文件要求,为做好2014年新取得资格人员的聘用准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新取得资格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二级部门形成推荐意见,上报拟聘人员推荐名单(新取得资格人员均聘入新晋升资格的最低一级)。管理岗位新取得资格人员按学校文件规定的双肩挑要求执行。

2.提交材料:《广东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广东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一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资格证复印件

3.请各部门于2015年12月18日前交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行政楼北楼四楼)。

联系人:李晓菁 39352049

邮箱:zjk39352049@126.com

附件:附件1、2.xls

1.广东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

2.广东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

广东药学院人事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