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关系到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与教师的切身
利益密切相关。评委库是组建相应评委会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我校教师职称
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请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做好2015年推荐评
委人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二)在高等学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
格并受聘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三)了解国家及我省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政策规定,熟悉评审工作的要求。
(四)推荐专业:药学、中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及相关专业。
二、推荐程序
(一)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请按要求填写《广东药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校内)》(附件1:广东药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doc)并于2015年12月10日前交到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统一填写《广东药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选汇总表》(附件2:广东药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选汇总表.xls)审核盖章后,统一交到人事处师培科。(去年已入库的专家,今年不用再填表了)
(二)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评委库系
统。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支持和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符合条件评委人
选的推荐工作。
(二)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推荐条件把好审核关,对被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全
面审核,特别是对师德方面要严格把关,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委库采用动态调整的方式管理,学校将每年增补符合条件的评
委,淘汰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人选。
(四)联系人:李慧敏 联系电话:020-39352072;Email:spk2072@163.com
广东药学院人事处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