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年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9 点击数:

所属新闻组:信息动态

各二级单位: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关系到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与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评委库是组建相应评委会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我院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请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做好2014年推荐评委人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二)在高等学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三)了解国家及我省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政策规定,熟悉评审工作的要求。

(四)推荐专业:药学、中药学、基础医学及相关专业。

二、推荐程序

(一)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可由拟被推荐教师本人,按要求录入教师的个人信息(附件1)于2014年11月28日前交到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审核后,盖章后,统一交到人事处师培科。

(二)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评委库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支持和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符合条件评委人选的推荐工作。

(二)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推荐条件把好审核关,对被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特别是对师德方面要严格把关,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委库采用动态调整的方式管理,省教育厅将每年增补符合条件的评委,淘汰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人选。

(四)联系人:李慧敏、韩彦;联系电话:020-39352072 ;Email:spk2072@163.com

附件1:广东药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校内).doc

附件2:广东药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选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