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发展与建设高水平大学要求,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拟开展新一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暂行)》的说明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二级岗位的推荐工作。学校在广泛调研,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业绩优先、高端优先、高龄优先的原则,以省里规定的条件为主要依据,既考虑推荐优势明显的教授和为学校发展预留一定比例的二级岗位,又充分肯定为学校做出贡献的老教师,制定了我校二级岗位任职条件(附件1),并经过两次学术委员会讨论,最终于10月2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该任职条件能够充分考虑任职条件的区分度、学校实际情况以及教学科研平衡等因素,不仅是选拔推荐二级岗位人员的依据,更是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发展的导向,希望广大教职工能以此任职条件为标杆,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求。
二、关于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范围
2014年9月30日以来在编在岗人员。
(二)提交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可按下列要求填报相关材料,经二级学院审核后报人事处。
1.填写《广东药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岗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及电子版本(附件2),纸质材料需加盖部门公章,一式1份。
2.填写《广东药学院专业技术正高二级岗位拟聘人员审核表》及电子版本(附件3),二级部门加盖审核意见,一式1份。
3.主要工作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均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签署查验人员姓名及查验日期。具体如下: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
(3)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书复印件;
(4)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则上只提交省部级以上级别奖项);
(5)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原则上只提交省部级以上级别奖项);
(6)国家级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7)其他各类业绩、成果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相关表格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
5.各部门汇总后统一将上述材料于11月12日下午4点前报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李晓菁 电话:39352049
电子邮箱:zjk39352530@163.com
附件:
附件1正高二级任职条件10.22.doc
附件2广东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广东药学院专业技术正高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审核表.doc
附件4材料填报说明.doc
广东药学院人事处
201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