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教职工的职称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75号)精神,今年的申报采用先纸质表格填报,通过学校推荐后再上传相关扫描材料的方式进行。请各位申报人及时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整理好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报相关单位审核。
(一)教育厅公布了《有关表格填写说明》,请填写时以此为参照,按要求规范填写;
(二)准备材料务必参照《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今年新增了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材料必须是盖章后的扫描件,该扫描件由申报人扫描后,上传高校职称评定系统,具体操作指引见2014年8月11日的《关于2014年校外职称评审申报人登陆高校职称评定系统填写信息的通知》。
(三)社保证明只需提交一份打印材料,申报人交到二级学院,再由二级学院统一交到人事处师培科。不需要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其他证明、证书”一栏中。
(四)今年开始所有论文的原件交到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审核。申报人务必仔细阅读《业绩成果装订及上传说明》
1、申报人提供纸质版材料为业绩成果的复印件,按照附件2有关要求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正文页,著作、教材含封面、目录页)。人事处负责审核并盖章。
2、推荐表、申报表填写的论文数量不限,但是上传的论文不超过10篇,文件以申报人的姓名命名。
4、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交2篇论文代表作,如为外文,要附中文译文。所有论文原件由学校人事处留存备查。
(五)申报药学、中药学、基础医学三个学科副高职称的申报人须提交纸质代表作。
纸质代表作应为两篇(部),并采用复印件形式,一式两份(两篇不同的论文或论著为一份),分别装入两个材料袋(材料袋封面贴好《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不得混装在一起。复印件应复印期刊(论著)的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以及正文;复印件在与原件核对无误后,由核对人在封面和正文处加盖审核单位公章,表示与原件相符。如送审代表作为外文期刊,则需提供相应的译文。
1、主材料袋,将申报表、推荐表、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由系统生成,分不同的评委会)放在一起,尽量放在同一个材料袋中提交给教育厅,材料袋上均需贴好《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
2、附件材料袋(论文原件可按1/附件材料总袋数、2/附件材料总袋数……装袋)
3、主材料袋和附件材料袋(代表作除外)底部需按照“广东药学院 申报人姓名 申报专业 申报资格”的格式贴好标识条,在袋底做好标记)。
(一)暑假期间, 申报人登陆spk02039352072@163.com的邮箱,密码为39352072,下载2014年教育厅职称评审用表附件1、附件2,按照填报规范如实填写各类表格。同时,在教育厅职称申报系统网址:202.116.224.42 登陆方式:申报人 ,相关帐号见人事处网的《关于公布2014年职称申报账号的通知》,完成网络系统的填报。
(二)9月4日,申报人将材料提交二级学院。9月5日,二级学院到教务处、科技处盖章。
(三)今年新增了论文原件审核和相关材料盖章后的电子版扫描上传,时间紧迫,9月9日,二级学院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培科,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申报人员,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的填报及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后的材料按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