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7-01 点击数:

所属新闻组:信息动态

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216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急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长江学者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

(2)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东部地区优秀人才(近3年由中西部高校调入东部的除外)到西部地区应聘特聘教授的,年龄放宽2岁,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7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

(3)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4)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5)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2.青年学者项目

(1)重点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他们“坐得住、钻得进、研得深”创造条件,把他们培养成为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2)青年学者项目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全国高校实施。每年遴选200名左右,聘期3年。在聘期内,青年学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享受每人每年10万元奖金。青年学者项目的聘任程序和考核管理,参照特聘教授进行。高校应为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支持他们牵头组建学术团队,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青年学者聘期内不得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3)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推荐办法

由学校统一评选,每学科报送1人。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按时高质做好申报工作。填报材料是申报推荐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材料的组织填写和审核把关,做到重点突出、真实准确、清晰完备。同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涉密内容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申报软件、推荐材料格式等相关信息可从“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查询。各学校长江学者候选人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其中电子材料以光盘形式报送)。

请于2015年7月10日前送报送至人事处师培科,并同时发送电子版箱:

spk2072@163.com

联系人:李慧敏

联系电话:39352072

附件1.rar

附件2.doc

附件3-1.pdf

附件3-2.pdf

广东药学院人事处

二0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