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学校收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广东省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粤办函[2015]113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将文件内容传达给本部门教师,并按下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学校将按条件统一推荐:
1.专家推荐条件:按照粤办函[2015]113号(附件1)文件的要求执行;
2.请各部门于2015年3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附件3)的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zjk39352049@126.com;上述表格纸质材料(其中,登记表表格中的“推荐单位意见”栏目由学校填写;汇总表请加盖各部门公章)请送至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行政楼北楼406室)。
3.报送材料一律按表格式样统一规格,请不要自行调整表格格式,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材料分别用A4纸规格正反面打印。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39352049
附件:
1.《关于推荐广东省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粤办函[2015]113号)
2.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doc
人事处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