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部分师资培养项目管理考核办法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1 点击数:

所属新闻组:信息动态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分类量化考核的水平和质量,根据“创新强校工程”对师资队伍提出的建设要求,人事处拟制(修)订现有部分师资培养项目的管理考核办法。同时,为提高学校公派留学的质量和效益,人事处制定了《广东药学院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现征求意见,请贵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对所列项目的管理考核办法和《广东药学院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意见,请加盖公章后于11月14日(周五)下午4点前将意见反馈至人事处师培科。

对贵单位的支持,我们深表谢意!

联系人:李慧敏、韩彦,电话:39352072、39352071

Email:spk2072@163.com

人事处

2014年11月10日

附件:

附件1师培项目考核.xls

附件2:广东药学院校级公派留学管理办法(10.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