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1年新进教职工岗位培训考核结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06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引导新入职教师熟知校史校情校规,了解教学科研、人事管理、人才培养等有关管理制度与政策,树立良好的师德修养与风尚,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各二级单位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对新进教职工开展岗位培训考核,考核时间接近尾声,请尚未提交考核标的单位抓紧时间完成考核,按要求填写附件表格并于5月30日前提交至人事处(行政楼北楼406),具体要求如下:

  1.专任教师专业能力培训考核

  专任教师专业能力培训考核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主要在指导教师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听课、备课、讲课等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价。各位新教师需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新进教师教学实践培训考核表》(附件1),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行政管理人员职业能力培训考核

  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依据技能应用情况,工作提升效果等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价。各位新教师需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新进新进行政工作人员实践培训考核表》(附件2),由各用人单位汇总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附件6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3.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考核

  由学生处统一负责考核。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