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须知

作者: 时间:2019-09-04 点击数: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人员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迁入本市户籍:

(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填写《入户申请表》,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居民户口簿)原件以及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用人单位以及入户迁往地址均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1.同时还应按照以下规定顺序登记入户地址:①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原件),属直系亲属产权的还需申请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下同);②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提供房产证和分房证明,属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③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非必选),提供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入户地的集体户口首页(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④无法通过上述①、②项,也不选择第③项办理入户的人员,在公共集体户入户,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注册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需提供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和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迁入的家庭户地址有户口的,还需提供入户地的户口簿。

三、注意事项

(一)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现场办理需通过网上预约(可选择扫描右下角二维码进入“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非本市生源)”事项,或可通过①广州金盾网 http://www.gzjd.gov.cn/;②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后,向拟入户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的家庭户地址有户口的,持迁入地的户口簿)办理。

(二)申请人因故无法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按规定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确实无法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应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引进在职人才入户。

(三)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四)除申办条件之外的特殊情形,可到所在户籍办理窗口咨询,并以现场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12345 投诉电话:12345

附:申请入户预约指引


申请入户预约指引

申请入户预约(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方式一、广州金盾网(广州市公安局)户政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非本市生源)是否取得就业协议书为“是”是否属本市学校学生集体,根据个人情况确定研究生且有博士学位(含5年择业期)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准备材料,见下图


预约办理(以下操作按指引办理即可)

 

 


 

方式二、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咨询预约栏下面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温馨提示为“确定”接收本科生以上应届毕业生是否属非本市生源的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是”是否取得就业协议书为“是”是否属本市学校学生集体,根据个人情况确定研究生且有博士学位(含5年择业期)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准备材料,见下图:


预约办理

其中:序号78的材料直接到行政楼南楼2楼开具,联系人:郭老师,020-39352018